一、試點藥品范圍及適用機構
根據我國要求,結合四川省實際,將29種藥品納入醫保支付標準試點范圍。原則上全省所有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由醫?;鹬Ц对圏c藥品費用時,均適用本通告確定的醫保支付標準。
二、試點藥品支付規則
醫保藥品支付標準是醫?;鸾Y算藥品費用的基準。
?。ㄒ唬﹨⒈;颊呤褂脙r格不高于支付標準的藥品,醫?;鸷突颊咭詫嶋H銷售價格為基礎,按統籌區法規分擔。參?;颊呤褂脙r格高于支付標準的藥品,超出支付標準的部分由患者自行承擔,支付標準以內部分由醫?;鸷突颊甙唇y籌區法規分擔。
?。ǘ{入醫保支付標準試點范圍的藥品,醫?;鸢凑账幤氛f明書支付。
三、工作要求
?。ㄒ唬└鞯匾叨戎匾?,精心組織,做好銜接,不得自行調整藥品的支付標準,確保試點工作順利、平穩實施。
?。ǘ└鞯匾龊眯畔⑾到y更新和經辦管理工作,做好結算支付等環節的銜接,確保嚴格執行試點藥品支付標準。要加強醫保定點協議管理,及時將試點藥品醫保支付標準執行情況納入協議管理范圍。
?。ㄈ└鞯匾訌姳O測評估,將試點藥品的價格、供應、使用及患者待遇、醫保支付等情況,納入重要監測范圍,以統籌區為單位按月向省級醫保部門報送相關數據,具體要求另行通告。
?。ㄋ模└鞯匾訌娦麄?,合理引入社會輿論和群眾預期。加強對經辦機構、定點醫藥機構及醫務人員的培訓,使其了解支付標準的變化和支付范圍的調整,并做好患者的說明解釋工作。
四、其他事項
本通告自2022年4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兩年。期間我國有新法規的,從其法規。各地在實施過程中如出現重大問題,請及時向我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