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細則2022年最新消息_廣西退休人員漲工資2022
根據《關于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告》(人社部發〔2022〕27號)法規,經廣西自治區同意,現就2022年調整我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告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規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2021年12月按法規核定基本養老金并從2022年1月起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方法和標準
?。ㄒ唬┒~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3元。
?。ǘ煦^調整。
掛鉤調整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繳費年限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齡)增加基本養老金,即每滿一年(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2.基本養老金掛鉤。退休人員按本人2021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8%增加基本養老金。
?。ㄈ┻m當傾斜調整。
1.截至2021年12月(含當月,以月計,下同)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退休人員年齡認定以本人退休或領取基本養老金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準。
2.2021年12月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具體名單附后)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
?。ㄋ模┢髽I退休轉干部調整。
企業退休轉干部按上述第(一)、(二)、(三)點法規調整基本養老金后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966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966元計發。
三、執行時間
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四、審核方法
已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由發放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核定調整標準;其他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參照本通告法規的調整方法和標準進行調整,由所在單位(單位已撤銷的由主管部門)負責審核。
五、資金渠道
已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其中,從個人賬戶余額中列支的資金按調整標準乘以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計算,其余資金從統籌基金中列支。不屬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基本養老金的,仍按原資金列支渠道解決。
六、調整要求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我國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敏感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各市、縣和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責任,認真組織實施。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務必在2022年7月底前發放到位。各地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提高基金支撐能力,確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