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自2001年起,對工傷人員和工亡人員供養親屬工傷保險定期待遇逐年進行調整。2022年,本市繼續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范圍為2021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傷殘津貼待遇的工傷人員(不包括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員供養親屬。
調整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傷殘370元,二級傷殘335元,三級傷殘305元,四級傷殘275元。調整供養親屬撫恤金。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70元。調整五、六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用人單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級工傷人員,用人單位應當為其增加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加額不得低于180元。
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和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生活護理費的調整,待計發基數公布后另行公布。